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将法治建设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深化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依规执法,为推动民族团结和平安荔波作贡献。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负责抓,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深入谋划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清单,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三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强化法治普法宣传,将法治普法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初计划予以保障。(二)学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引导干部职工将法治建设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规执法观念,提升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水平。始终将学法作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一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法履行职责,做好生态保护修复、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2024年,党组会专题学习研究部署5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1次学习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运用“法宣在线”平台及参加生态环境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大练兵等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依法行政、依规执法能力。(三)落实“三项制度”,严格依法行政。一是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通###****网、贵州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按时公示“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行政处罚等,接受群众监督。20****局共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二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执法人员持证并亮证执法,采取拍照摄像等手段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全过程记录材料逐一装档。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制度,及时调整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对处罚数额较大、当事人异议较大或涉及停产、关闭、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移送或刑事移送的行政处罚案件,由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针对案件的裁量情节、幅度,实地调查取证情况进行认定,做到公正、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2024年共召开集体案件审议会议3次,审议案件3起。(四)文明执法,监管规范公正。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按照“三三制”和“双随机”现场工作法,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开展监管执法。2024年,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检查企业200余家次。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3起,处罚金********万元。二是优化执法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指导能力。公平、公正执法,积极运用说服教育、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今年以来,共约谈企业12家,帮扶指导企业12家,尽可能减少因现场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开展涉及危废企业规范化管理评估;对使用射线装置医疗机构开展全覆盖现场执法,督促企业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并按要求上报上一年度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报告。三是强化信访办理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强化环境信访办理力度,着力解决群众环境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2024年共接污染纠纷投诉78起,处理率、 结案率100%。 处理舆情1件。(五)开展培训宣传,提高普法知晓率。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强化宣传教育,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一是强化企业培训,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分别于3月4日、4月12日、9月27日组织辖区内污水处理厂、煤矿、非煤矿山、危废产生单位等累计40余家重点企业召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会及集中观看生态环境警示片,督促企业要守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时刻绷紧生态环境保护这根弦,始终谨记警钟长鸣,以实际行动将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二是强化法制宣传。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法制宣传周、安全生产日等活动,大力开展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让群众明白宪法的重要性,更进一步牢固树立宪法权威,激发群众学法的积极性和守法的自觉性,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守法意识及用法观念,为“平安荔波”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学法运用仍需加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生态文明建设、生态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理论知识掌握不够深入、透彻,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能力不够强。(二)监管执法能力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开展监管执法工作按照老思想、老办法,不能满足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依规执法能力仍需提高。(三)普法宣传还做得不够。企业、群众法治意识、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足,在开展生态环境建设、监管执法存在困难,普法宣传仍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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