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涡阳县涡河三桥养护维修工程(EPC)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涡阳县交通运输局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
4.招标人:涡阳县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5.招标人地址:(请登录)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涡阳县涡河三桥(亳州市涡阳县东环路涡河闸下游约 900 米处)
2.项目规模:涡阳县涡河三桥养护维修工程,总投资金额约800万元。
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4.招标范围:主桥主梁、引桥上部结构、下部结构局部破损部位修补;开裂部位进行裂缝封闭;主塔涂装腐蚀、脱落的部位除锈重新涂装;小箱梁支座进行更换;桥面铺装坑洞修复;人行道板破损位置修复;全桥伸缩缝更换;桥梁护栏立柱破损位置耐久性防护等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服务,材料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注: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加和减少上述的工作内容。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大写:捌佰万元整(人民币小写:800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1.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2.1设计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1.2.2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一类)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证书(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3提供 / 年至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 个,以 / 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 / 。
1.4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1.5企业信用
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含子公司)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社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注: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的,如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上述任一情形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上述情形。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1.6其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投标时养老保险须提供投标截止月份前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1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2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交安B证);
2.3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无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无在建工程(截至开标时间,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至项目整体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担任项目经理的均视为有在建工程,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将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上最近一次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整体交(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资料放入投标文件中则视为无在建工程。未提供项目整体交(竣)工验收报告或有效的项目经理变更证明资料,一经发现均视为有在建工程,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2.4其他:项目经理须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须提供投标截止月份前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总工程师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对项目总工程师不作要求;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两家(成员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确定(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牵头人),承担本项目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施工单位须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2.2”条资格要求,设计单位须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1.2.1”条资格要求,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投标时须将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包中的 1 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11日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025年3月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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