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基本情况六盘水兴阳水****公司经###市市****局批准,于2007年4月26日成立,统一信用代码:9****************;类型****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贵州省######县双水开###路(汽车展场内);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水利、水电开发;电力物资;铁矿、锌矿的销售。)二、审计机构的服务工作内容1.****公司截至审计基准日(2025年1月16日)的财务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应收账款)进行审计,编制基准日债权债务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出具基准日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应包括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各科目的审计情况,如审计前后各科目的金额、审计调整事项(包括调整理由、笔数、金额)等分别予以说明;对表内表外重要事项,如抵押、担保、未决诉讼及账外负债、应收账款以及破产清算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事项进行披露,报告应当关注企业真实资不抵债的时点、资产负债、注册资本缴付情况、财产混同及关联交易、债权债务审计(含金融机构利息审查)、执行董事(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非正常****公司财产的情形)和破产清算开始至截止破产清算执行完毕时破产清算费用的责任审计报告;2.审计报告除一般事项外,还应当关注并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下述事项:(****公司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六条等规定情形所涉行为进行全面重点审计,****公司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是否存在以下可撤销行为:无偿转让财产的;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放弃债权的;对附条件的债务在条件未成就前清偿;对附期限的债务在期限未届满前清偿****公司在人民法院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形****公司的股东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抽逃注册资本****公司资产的情况;核查是****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获得的非正常****公司资产的情况,****公司与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实际控制人的往来账目****公司是否存在巨额财产或优质财产下落不明的情况,或是否存在账外资产或账外投资等情****公司是否存在资产流失或者账外资产等情况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2****公司的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列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的拖欠情况;编制职工薪酬支付明细表(基准日之前连续12个月),核实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欠缴情况;(3****公司的各项税费、社保费欠缴情况;(4)清算前的财产或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是否享有债权、是否承担债务、有无债权人及债权人名称****公司****公司名称等;****公司对外投资、第三方代持等情况****公司****公司的往来账目;(****公司财务账册是否完整规范作出说明;(7)其他根据相关审计规定、管理人要求需审计的内容。3.按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就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并提交书面盖章文件;4.配合管理人开展债权审核工作,根据管理人提供的《债权审查意见书》编制《账面应付款与债权单位申报数核对表》,独立、依法对申报的债权提出审核意见;对每笔债权具体产生的方式、金额、担保情况、账龄、诉讼时效及相应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复印、保留每笔债权的原始凭证、合同、结算单据等证据,形成相关审计证据档案,并随时对管理人指定的债权进行书面回复,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函(包括但不限于说明债权金额的形成过程、证据材料);5.审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对外债权,对每笔对外债权具体产生的方式、金额、担保情况、账龄、诉讼时效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随时对管理人指定的对外债权进行书面回复出具情况说明函(包括但不限于说明对外债权金额的形成过程、证据材料);6****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清单。包括:组织对实物的盘点工作;审查资产产权证与实物的盘点工作,核实账面资产与盘点资产之间实际差异;审查资产的担保情况;处理好资产的盘盈、盘亏及报废事项;关注相关财产是****公司财产,是否属于质物、留置物****公司是否存在留存在第三方处的质押物、留置物等;7.参加管理人组****公司、债权人、意向投资人的沟通会议(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会议),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释明,必要时就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投资方案及投资人选择等发表意见;8.审计机构完成全面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交付工作成果时间:在2025年3月17日17:00前提交;9.从破产清算案件指定管理人之日起至截止破产清算执行完毕时止破产清算费用的责任审计报告(如需要),在破产清算执行完毕之日起5日内出具;10.根据人民法院要求或管理人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审计机构提供的对破产程序所需专门事项出具意见或报告,非特别重大事项的,不再另行收费;比如破产费用的账目整理和审计;11.具体工作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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