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揭阳潮汕机场航站楼商业资源2025年第一批
3.招商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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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段 |
商铺编号 |
面积(㎡) |
经营业态 |
位置 |
月保底经营权转让费底价(元/㎡) |
销售额提成比例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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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MF-03 |
90 |
轻餐饮-茶饮甜品 |
航站楼国内安检后商业核心区 |
140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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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MF-04 |
159 |
轻餐饮-中餐 |
航站楼国内安检后商业核心区 |
290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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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LF-02 |
84 |
重餐饮-中餐 |
航站楼三楼出发大厅1号门附近 |
240 |
18% |
(1)合同期限:5年,装修免租期为一个月。如中选人为现商铺经营人或现经营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其他与现经营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可以使用商铺内现有的装修进行经营的,不享受商铺装修免租期。
(2)经营权转让费不含租赁费(60元/平方米/月)及综合管理费(25元/平方米/月),相关费用递增比例详见第四章合同书格式第七条。
(3)经营业态释义详见第二章“招商需求”附件一。3MF-04和3LF-02商铺不得经营潮汕特色餐饮。
(4)子段1为打包招商,响应子段1的响应人必须同时响应3MF-03、3MF-04商铺。
(5)详细要求请参阅招商文件中第二章“招商需求”
4.响应人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注册时间须在一年以上,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所投子段的经营业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2)若响应人经营品牌店,要求如下(若响应人非经营品牌店,则无需响应该项,不视为不响应处理):
a.如响应人为拟投报品牌的持有人,须提交拟用于本项目的品牌持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b.如响应人非拟投报品牌的持有人,须提供品牌合法有效授权证明文件或品牌持有人授权参与本次招商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3)响应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或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包括独立法人及其关联公司和自然人)未与招商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5)响应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在该网站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响应人公章;
(6)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与招商人及招商人所属集团公司本部、各全资、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所属非法人实体单位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7)响应人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wz.gdairport.com网站首页的“合作商注册”项完成注册(以前已经注册过的不需再注册),未按时完成注册的,责任及后果自负,提供合作商资格登记表加盖响应人公章;
(8)不接受个人和联合体形式报名(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是指两个或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响应人的身份共同响应);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报名,按照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a.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单位负责人既包括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又包括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投资人、合伙人等主体;
b.“存在直接控股及管理关系”指直接控股关系或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主体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0)成功购买招商文件的响应人。
5.招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2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25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招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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