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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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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241洛驻线叶县旧县高速口至辛店段改建工程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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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叶财招 | |||||||||||||||
| 2、项目名称:叶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道241洛驻线叶县旧县高速口至辛店段改建工程设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1,061,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061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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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旧县高速口,向东经过辛庄村、盆杨村、邢沟村、刘庄、常楼村,项目终点止于辛店乡西,路线全长10.815k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60km/h。 5.2招标范围: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等;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规定。 5.5服务期限:20日历天。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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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仅需填写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3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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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2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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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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