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晋江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度零星修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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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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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5年度零星修缮 |
1.00 |
900,000.00 |
年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规定,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4-1),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3.2供应商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3.3供应商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复印件;3.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至 2025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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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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