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人为 中铁十四局集团 第三工程 有限公司 机械设备管理中心 , 资金已落实。现对 铜吉铁路 项目 配套使用 的 150T水泥罐 进行公开 招标 ,特邀各潜在 报价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四局集团铜吉铁路 项目位于 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环北街道 , 现场配置 HZS180拌合站两台套,每台10个150T水泥罐用于粉料储备,机械设备管理中心负责项目需求拌合站及配套设施的组织和混凝土生产供应。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 . 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 )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 4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合格的报价人 : (1)营业范围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采购产 品
生产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 生产能力 须 满足采购使用需求 。
(4)财务能力要求: 供应商必须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或小规模纳税人 ,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报价人须提供 202 3 年、 202 4 年的财务报表至少 1份;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报价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 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报价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制造或者销售的能力,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安全及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 3 -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7)履约信用要求: ①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②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③报价人在报价阶段内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④报价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不在最新一期《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警示供应商名册》内;⑤ 近两年未在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出现串通报价行为。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 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 5 年 2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至202 5 年 2 月 16 日 10 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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