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湟源县段)重点支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1.2采购人:湟源县水利项目服务中心。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一是生态缓冲带建设工程。贯彻“守、退、补”的思想,对划定的缓冲带生态结构进行优化,采取地形整理、灌草结合方式修复生态缓冲带16.65 公顷;在寺寨河、胡丹河、纳隆沟密集区建设生态缓冲带污染截留工程12.79公顷,植草沟面积1.92公顷,隔离面源污染入河。 二是河岸缓冲带保护工程。在波航河、拉拉河有关河段,通过警示牌封育、管护员巡查等措施强化河岸缓冲带保护,设立警示牌19个,保护缓冲带面积约36公顷,并收集优质种植用于生态缓冲带修复。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标包划分及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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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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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验收之日为止。 |
2.2服务地点:西宁市湟源县。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和标准,并通过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不适用。
(4)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与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询比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7日上午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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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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