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8万吨/年SSBR/SBS装置分散剂(汽提剂)买卖合同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12/8万吨/年SSBR/SBS装置需要分散剂(汽提剂)200吨;首批到货30吨,要求2025年06月30日前到货;送货间隔2个月,每批次送货30吨。(具体送货时间以通知为准,提前1个月通知)。
2.2招标范围:分散剂(汽提剂) 聚羧酸钠盐24-26% 200吨。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广西石化公司厂区指定地点。
2.5交货时间:2025年06月30日前。
2.6计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含税13%。
2.7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要求,不满足任何一项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件扫描件。
3.2 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具备完善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HSE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资源保障。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3 投标人财务和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投标人资质要求:
3.4.1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投标。
3.4.2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分散剂(汽提剂)的供货商(八位品名为13020110),供应商状态正常且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13020110为准)状态为正常。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能源一号网(电子采购系统2.0)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至递交投标文件规定截止日前1个月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内溶聚SSBR或SBS装置上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需提供用户使用证明)、且单个合同量不低于200吨的分散剂(汽提剂)有效使用业绩(需提供对应发票)。投标人须出具用户使用业绩证明、有效销售合同和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可隐去单价)。其中“用户使用业绩证明”至少应当包括: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与标的物相同型号的产品)、涉及装置名称、使用时间、使用效果合格的结论(盖使用单位公章)。必须包含以上全部内容方为有效业绩证明文件。
(注:此业绩要求与《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业绩要求不一致的,以此条款要求为准)
3.6联合体及分包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2月10日19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7日23时59分59秒……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年 3 月 3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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