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区桥梁管理和维护(社会化管养)
预算金额:478.84万元/年
最高限价:478.84万元/年
采购需求:阜阳市城区桥梁管理和维护(社会化管养),管养范围:76座城市桥梁主体及附属设施。其服务内容包括:
(1)日常巡检(经常性检查);
(2)定期检测;
(3)上部结构、下部结构、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
(4)抗震设施、安全防护、其他设施的维修养护;
(5)做好数字城管反映桥梁管理问题、以及热线反映问题处理等;
(6)按照采购人工作安排做好防汛、抗冰除雪和应急抢修等;
(7)做好城区桥梁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主桥、引桥、引道、匝道、挡墙、护栏、台背、搭板、上下桥踏步、踏步护栏、亲水平台、钟楼、桥检行车、人行天桥(含铺装层)、防撞护栏、桥面排水设施、桥梁人行道、人行道伸缩缝、锥坡护坡等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包含除人行道以外的铺装层的维修)。
注: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管养内容及采购人要求的项目其他相关服务工作。
管养内容:根据《城市桥梁养护技术标准》(CJJ99-2017)及其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日常巡查、检测评估、养护维修、节日保障、应急抢险、技术档案及采购人要求的临时性任务等。
巡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76座城市桥梁的主体及附属设施(主桥、引桥、引道、匝道、挡墙、护栏、台背、搭板、上下桥踏步、踏步护栏、亲水平台、钟楼(含时钟维修)、桥检行车、人行天桥(含铺装层)、防雷系统、桥梁防撞护栏、限高标识牌、限高架、限载牌、中央隔离墩、隔音声屏、防落网、桥梁标识牌、锥坡护坡等全部结构附属设施)、桥下空间以及桥梁安全保护区。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采用“1+1+1”方式签订,采购人可根据年度考核情况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续签最多不超过2次。经年度考核为合格,续签下一合同期的合同;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服务资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超过 200 万元的服务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70%(即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项目预算总额的28%)。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若参与投标的企业为大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 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依法分包比例为不低于 4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B 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已担任在建施工项目经理的,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完成(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建项目的变更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本项目进场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2月8日 至2025年3月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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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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