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安市青龙寺遗址公园停车场及绿地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青龙寺遗址公园停车场及绿地改造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青龙寺遗址公园停车场及绿地改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磋商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
(9)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0)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供应商和项目负责人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0日至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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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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