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芥子化****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或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并于2024年处12月20日前向清算组提交财产状况、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等资料,并如实回答询问,如拒不提交或者提交的材料不真实的,将依法承担清算义务责任。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相关义务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清算组定于2025年1月24日上午10:00时###市涪陵区太极大道74号附16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县芥子化****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应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债权人会议质****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县芥子化****公司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公司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或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等资料,如实回答询问。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上述义务,导致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相关义务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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