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临高县空气自动监测站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5.6877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5.6877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不含政府验收时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3.8、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0日 至 2025年02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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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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