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通榆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通榆县绿能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2 项目编号:(请登录)
2.3建设规模:化工园区与零碳产业园区的道路及配套公用工程管线;化工园区特勤站及应急救援中心;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系统。
2.4 项目建设地点:(请登录)
2.5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的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保修结束为止,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施工工期延长的,监理服务期相应延长且不增加监理报酬,实际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无在建监理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有牵头单位提供)
3.3 近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市政或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强制性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3日(法定休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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