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中国联通长途传输网天津市干线光缆优化整治工程_天津市分公司单项工程高速上路施工安全评价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172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1.2 采购内容:对此次涉及S40京津塘高速施工安全评价服务,实施范围自S40京津塘高速(大王古桥西侧)K43+730延京津塘高速至京津塘高速与金钟河大街交口引下点K102+900处,的通信管道内敷设光缆,涉及管道长度为59.17孔公里。本次采购需求在此范围内进行施工安全评价服务。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协助采购人完成备案工作。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54800元人民币(不含税),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 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应答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 应答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和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同专业、同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应答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2.4 业绩要求
应答人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应具有至少1个安全技术评价项目业绩,所提供业绩合同累计不含税金额17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①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②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2.5 根据中国联通集团发布的“集团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以及《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6 根据天津联通公司发布的“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以及《天津联通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则》,严禁列入负面清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7 采购人将进行应答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7日2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0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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