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日县扎西宗乡曲宗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西藏定日县乡村振兴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驿站(民宿)1157.50㎡,糌粑加工房124.89㎡,民族特色手工坊402.04㎡,道路4034.94㎡及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定日县扎西宗乡曲宗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1项目名称:定日县扎西宗乡曲宗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日喀则市定日县;
2.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建设规模:驿站(民宿)1157.50㎡,糌粑加工房124.89㎡,民族特色手工坊402.04㎡,道路4034.94㎡及附属工程及设备购置;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资金来源: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7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定日县扎西宗乡曲宗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定日县扎西宗乡曲宗村高原和美示范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3.1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3.3.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3.3.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3.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2023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2-08 00:00--2025-0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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