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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肇庆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15,5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与所投项目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即: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如供应商为经营企业且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有该企业的相关记录”,视为该供应商无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或采购包)投标。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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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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