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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和泰幼儿园饭堂食材采购项目(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2-0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GC-GDXH********项目名称###市东凤镇和泰幼儿园饭堂食材采购项目(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962,********‬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标的名称###市东凤镇和泰幼儿园饭堂食材采购项目(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2、标的数量:1项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磋商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1)资金来源:集体自筹(2)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3)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方案。(4)本项****公司投标。4、其他:/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2月至2026年1月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上限价。本项目支付上限价:962,********元,即采购人支付至该支付上限价或供货服务期满后合同将终止,按先达到的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5)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6)采购人或采购**将通过“****网站及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至项目开标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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