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采购人: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专项采购
2.3 项目概况: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专项采购。采购预算金额为16万元。
2.4 项目地点:清远市
2.5 项目类别:服务类
2.6 项目类型:专项
2.7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采购范围
2.1 标的物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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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限价(万元) |
成交入围数量 |
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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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服务专项采购 |
16.00 |
1 |
无需缴纳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服务期:须在2025年5月15日前出具汇算清缴报告,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结算方式:结算金额=采购限价*供应商中标费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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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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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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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服务的单位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税务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本项目不接受分所投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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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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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5)报价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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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清远诚创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商资信档案记录中没有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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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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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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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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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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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近三年内没有被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因为审计质量问题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并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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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具有组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工作能力,并在规定工作时间内,有能力调配较强工作力量,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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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具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
四、采购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2月8日08时00分00秒至2025年2月12日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索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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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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