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7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两家服务单位提供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
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其
专项资质至少应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
③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核
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投标人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和检测试验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清晰的实验室电子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7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两家服务单位提供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
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其
专项资质至少应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
③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核
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投标人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和检测试验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清晰的实验室电子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7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两家服务单位提供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
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其
专项资质至少应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
③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核
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投标人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和检测试验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清晰的实验室电子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1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30分
本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7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两家服务单位提供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
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其
专项资质至少应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
③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核
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投标人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和检测试验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清晰的实验室电子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7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两家服务单位提供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
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其
专项资质至少应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
③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核
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投标人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和检测试验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清晰的实验室电子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7万元,招标人为宜昌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两家服务单位提供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
等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②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
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其
专项资质至少应包括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钢结构;
③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核
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
(0012025年宜昌城区市政工程建筑材料和实体质量监督检测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设备安装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
(2)投标人必须设有固定的办公和检测试验场所;(提供租赁合同或者房产证明复印件加
盖供应商公章,并提供清晰的实验室电子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07日08时30分到2025年02月12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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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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