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开远市中医医院委托,对开远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供应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就本项目所需相关货物提交密封投标文件。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2.1项目名称:开远市中医医院中药饮片供应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对开远市中医医院所需中药饮片进行采购,包括:艾绒、八角枫、八角茴香、巴戟天、白矾、白附片、白果、白花蛇舌草、白及、白芥子等多种中药饮片。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要求及清单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3交货期:中标人接到采购通知后,3个日历日内送至招标人处。
2.4交货地点:开远市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2.5服务期限:三年,招标人半年一考核,若考核不合格或中标人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若本次所采购部分中药饮片后期因相关政策规定招标人不可再自行采购,则招标人有权终止该部分中药饮片的合同约定。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货物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2.7账期:18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如为药品生产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关生产范围;投标人如为药品经营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其代理的生产企业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
3.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可为以下三者之一:
(1)经审计的单位提供2021-2023年任意1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2)未经审计的单位提供2021-2023年任意1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提供自招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其他财务状况说明;
3.4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5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6投标人必须提供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前查询后,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查;
3.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06日23时59分至2025年02月1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标书费800元/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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