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条件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项目标段II项目经理部项目,建设单位为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中煤广元能源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组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第六分公司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项目标段II项目经理部项目,本项目商品混凝土(见物资明细表)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等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7部委令2001年第12号)
(5)《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自宝成铁路昭化车站成都端站对侧引出,与宝成铁路前行约1.1km后上跨既有宝成铁路,之后折南向以桥梁形式下穿G75兰海高速公路,上跨市政道路、G108、清江河等至清江河南侧,然后以隧道形式从智创小镇东侧穿群山,跨越司马村,终至宝轮镇清江村电厂附近,末端设电厂站。正线全长约9.573km,其中改建既有车站1座,新建电厂站1座,桥梁1.952km,隧道5.00km,桥隧比72.6%。
2.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物资为商品混凝土。交货地点、招标文件服务费、投标保证金等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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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服务费(元) |
投标保证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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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³ |
3000 |
广元市元宝山铁路专用线EPC总承包项目标段II项目经理部项目指定施工位置 |
500元 |
100000元 |
汇款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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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1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252 |
||||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C35(水下) |
m³ |
6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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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1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³ |
159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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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1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³ |
98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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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01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³ |
3156 |
||||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C55 |
m³ |
4044 |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代理商须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生产能力: 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具备年产10万m³以上的生产能力 。
3.1.4财务能力: 投标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 2- 202 4 年 财务状况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50 万元(含)人民币 。
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 生产厂 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 2-2024 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
3.1.6供货业绩:须提供 投标人 近三年(202 2 年、202 3年、2024 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3.1.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及供应材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1.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https://www.gsxt.gov.cn/index)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的投标人。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向购买方提交合同总价5%(最大金额不超过80万)的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投标物资须满足设计图要求,并提供满足要求的保证措施。
3.1.9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执行标准 :
《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GB50476-2008)、《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JGJ55-2011)、《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05)、《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8)、《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等相关规范规定。
4、 招标方式4.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公开招标(线上评标)方式,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4.3 评标完成后,预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完成对业主要求的资格准入、资格审核及报备等相关工作。若不能完成,预中标人不能中标时,招标人不对该项负责。
5、 招标安排5.1 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2月07日至02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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