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華城项目维修服务运营管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100%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市人才公寓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项目房源(水、电、气、热、网)室内室外管道线路阀门、室内装修、家具、家电、门、窗、地板、地砖、墙砖、大白、墙体、卫生间防水等引起的对租户正常生活、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等日常维修项目,具体情况以实际发生为准。
2.2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以实际房源分布为准)
2.3服务周期:服务周期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3投标单位拟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造价及财务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否则做无效处理。
3.4投标单位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评价等级为合格或优良。
3.5业绩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2年-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有效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1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6日至2025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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