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招商证券2025年投资银行业务法律专业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213633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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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类型: | 经营服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2月06日 09:00时 | ||
|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 备注: | (1)凡首次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参加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按照网上的提示提交企业信息并办理CA(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引。若潜在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2)潜在投标人查看本项目招标公告后须点击“我要投标”,凭CA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的“投标系统”参与项目。 | ||
| 标段编号: | G1100000175213633001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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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段名称: | 招商证券2025年投资银行业务法律专业服务框架协议项目 | ||
| 文件是否收费: | 否 | ||
|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 2025-02-06 09:00 至 2025-02-17 18:00 |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5-02-18 10:00 | ||
| 异议截止时间: | 2025-02-18 10:00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2025-02-20 10:00 | ||
| 开标时间: | 2025-02-20 10:00 | ||
| 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下载 | ||
| 文件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 网址: | (请登录)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 标段内容: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人投资银行业务项目执行过程中,需要聘请外部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专业服务,具体范围包括历史沿革、关联方调查、股权变动、资产确权、发行见证、债券项目后续管理、违约风险处置等。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2)服务期限:本项目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如招标人对中标人履约评价合格,双方无异议且服务人员价格和服务内容不变,经双方书面确认,框架协议可续约,每次续约一年,续约次数不超过四次。(3)服务地点:全国各地。(4)其他说明:本项目通过招标文件规定确认5-8家符合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服务框架协议,中标人为招标人的投行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项目现场工作,项目现场派出人员一般为1-3人,现场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法律详细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初稿后补充尽调、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及尽职调查底稿等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要求履行的工作内容。本项目框架协议下,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承诺具体项目数量。 | ||
| 资格要求: |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经相关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并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且已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备案,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以及已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备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最近五年内(以投标截止之日倒推)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分,需提供相关承诺书;(3)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倒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与金融机构或投资机构等合作的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或债券项目后续管理及违约风险处置等法律服务同类案例,投标人须提供案例简介、案例合同的关键页(首页、主体内容页、签字盖章页,要求体现清晰的签约日期)。若案例合同无法证明,须提供其他具有公信力的客观证明材料,否则评委有权视为无效案例。(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合伙人律师、资深律师均须具有不少于5年执业经验,提供人员的律师执业资格证扫描件或人员简历证明或其他可证明人员执业年限的客观资料。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a.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b.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c.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d.被招商局集团或招商证券列入供应商诚信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期的;e.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 投标人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a.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b.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c.不同投标人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投标人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5. 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6. 如同一律所总所与其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只接受该律所总所的投标文件,其分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如同一律所总所管理下的两家或多家分所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在交易平台最终上传投标文件时间最早的分所投标文件,其余分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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