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疆联通石河子市分公司局房土建施工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新疆联通石河子市分公司局房土建施工采购项目(第二次),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本项目施工内容包括选定134团迎宾路南头东侧、高速公路服务区南侧建设以上汇聚机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2.2采购预算:60万元(不含增值税);
2.3资金性质:固定资产投资;;
2.4施工工期:自发出派工单之日起90个日历日内竣工并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施工地点:石河子。
2.7 项目类型:施工。
2.8 项目属性:单项招标项目。
2.9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0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不划分标段:份额100%;
2.1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各项单价不得超过各项单价限价,任意一项单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文件。
3.3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备注:投标人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说明:上述①-②项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应答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等行政或司法机关处罚的,或处于依法宣告破产状态;2021年12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产品或服务质量问题,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承诺书的方式体现,未提供承诺书则不予认可)。
3.5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②项目经理:1人,①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②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人员(含企业主要负责人)的①有效身份证扫描件、②相关资质证件、③有效的劳动合同(首页、有效期页、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或2024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出之前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缴存单位须为投标人),否则不予认可,所有人员单人单岗,不得兼职。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3.8投标人(含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未被列入中国联通或新疆联通或石河子市联通黑名单禁入期限内。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06日2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1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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