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和资产基本情况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南福村郑地塘停车场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10年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至********
5.免租期:有,期限2个月
6.交易底价:4,******** 元/宗/月(大写:肆仟玖佰陆拾元整)(含税)
7.交易保证金:20,********元(大写:贰万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中标价计算,3个月租金取整
9.租金递增方式:按比例递增(每36个月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季
1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2时0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2时00分
13.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2时00分
14.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5.竞投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5时00分
16.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5时30分(不包括延时)
17.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8.每次最低加价幅度:********元/宗/月
19.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元/宗/月
20.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1.交易规则:详见###市农****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2.税费承担特别说明:甲方承担税费
23.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资产用途:限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2、资产目前闲置,无潜在优先权人,本项目租期预计从资产交付之日起计至10年,结束日期不超过2035年6月30日,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3、为吸引优质企业,确保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出租方设定以下竞投人资格条件:(1)竞投人必须是###市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2)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含100万);(3)交易参与人需取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资质。
4、项目按现状交付。租赁期间,竞得人须独立承担因租赁及经营使用标的物而产生的全部税、费、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费、项目内各项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费、水电使用费、水电增容费、因使用租赁标的物及经营项目所产生的已知及未知税费、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等。各项申请申报手续由竞得人自理,我社予以书面证明的协助;若项目存在下水道堵塞、水浸等问题,或项目设施、附着物须维修、保养的,均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竞不得对现有配套建(构)筑物进行改建、重建、翻建、加建,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同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后果均有竞得人自行负责。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权属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竞得人应予以修改,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合同期内前3月不能转租;合同履行满3个月,竞得人提出书面转租申请且经权属方同意后才能转租,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
6、不得用于经营危化类、易燃类、废品回收类、仓储物流类、高污染排放类(涉及南府办函[2023]38号的重点关注行业)、制衣类、二手车交易等用途。
7、竞得人须与出租方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合同补充协议,以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双方均严格遵守并执行。
8、合同期届满后,竞得人租赁期间投资的一切固定装修物、设施、设备需在合同期满20日内清走并将标的物恢复原貌,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
9、因政府规划、“三旧改造”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及配套附着物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双方应无条件配合,承租人要承诺配合政府工作无条件退场,权属方退回未使用租金。
(二)资产信息
1.资产名称:南福村郑地塘停车场
2.资产编号:********J0059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市南###街道林岳社区南福村郑地塘
6.资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 农村集体用地,已办理集体所有权证:佛府南集有(2013)第********号,地号:44********JA********,地上建筑物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和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限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用于经营危化类、易燃类、废品回收类、仓储物流类、高污染排放类(涉及南府办函[2023]38号的重点关注行业)、制衣类、二手车交易等用途。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须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核并领取相关证照。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该项目用地性质为 农村集体用地,已办理集体所有权证:佛府南集有(2013)第********号,地号:44********JA********,地上建筑物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和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限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资产目前闲置,无潜在优先权人。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未纳###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市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竞投人需符合以下条件:1、竞投人必须是###市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2、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含100万);3、交易参与人需取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资质。。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南福村郑地塘停车场出租
2.交易类别:出租
3.租赁期限:10年
4.预计租赁起止时间:********至********
5.免租期:有,期限2个月
6.交易底价:4,******** 元/宗/月(大写:肆仟玖佰陆拾元整)(含税)
7.交易保证金:20,********元(大写:贰万元整)
8.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中标价计算,3个月租金取整
9.租金递增方式:按比例递增(每36个月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
10.租金收取方式:按季
1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2时00分
12.优先权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2时00分
13.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12时00分
14.预计竞投时长:30分钟
15.竞投开始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5时00分
16.预计竞投结束时间:2025年02月13日 15时30分(不包括延时)
17.延时周期:3分钟/次(最多延时999次)
18.每次最低加价幅度:********元/宗/月
19.每次最高加价幅度(最低加价幅度的10倍):********元/宗/月
20.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1.交易规则:详见###市农****网上竞投交易通则(试行)》
22.税费承担特别说明:甲方承担税费
23.资产交付方式:按资产现状交付
24.交易重要情况说明:1、资产用途:限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2、资产目前闲置,无潜在优先权人,本项目租期预计从资产交付之日起计至10年,结束日期不超过2035年6月30日,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3、为吸引优质企业,确保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出租方设定以下竞投人资格条件:(1)竞投人必须是###市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2)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含100万);(3)交易参与人需取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资质。
4、项目按现状交付。租赁期间,竞得人须独立承担因租赁及经营使用标的物而产生的全部税、费、责任等,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管理费、项目内各项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费、水电使用费、水电增容费、因使用租赁标的物及经营项目所产生的已知及未知税费、消防安全责任、安全生产责任等。各项申请申报手续由竞得人自理,我社予以书面证明的协助;若项目存在下水道堵塞、水浸等问题,或项目设施、附着物须维修、保养的,均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竞不得对现有配套建(构)筑物进行改建、重建、翻建、加建,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同时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经济后果均有竞得人自行负责。如装修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权属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竞得人应予以修改,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合同期内前3月不能转租;合同履行满3个月,竞得人提出书面转租申请且经权属方同意后才能转租,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
6、不得用于经营危化类、易燃类、废品回收类、仓储物流类、高污染排放类(涉及南府办函[2023]38号的重点关注行业)、制衣类、二手车交易等用途。
7、竞得人须与出租方签订《消防、环保及安全生产协议书》作为合同补充协议,以明确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双方均严格遵守并执行。
8、合同期届满后,竞得人租赁期间投资的一切固定装修物、设施、设备需在合同期满20日内清走并将标的物恢复原貌,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
9、因政府规划、“三旧改造”或者国家建设需要征收土地及配套附着物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双方应无条件配合,承租人要承诺配合政府工作无条件退场,权属方退回未使用租金。
(二)资产信息
1.资产名称:南福村郑地塘停车场
2.资产编号:********J0059
3.资产类型:房屋建筑
4.资产用途:依法用于商业,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5.资产地址###市南###街道林岳社区南福村郑地塘
6.资产建筑面积:********平方米
7.资产占地面积:********平方米
8.产权情况:全部
9.瑕疵情况:1.瑕疵情况:该项目用地性质为 农村集体用地,已办理集体所有权证:佛府南集有(2013)第********号,地号:44********JA********,地上建筑物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和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限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不得用于经营危化类、易燃类、废品回收类、仓储物流类、高污染排放类(涉及南府办函[2023]38号的重点关注行业)、制衣类、二手车交易等用途。经营范围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经营项目必须是合法经营,须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核并领取相关证照。
3.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地上建筑物现状,不得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为由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和履行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以此为由要求项目权属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承租人对该建筑物进行改建或拆除,须经项目权属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而对建筑物进行改建的,项目权属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4.承租人须依法依规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并经批准后,才能对地上建筑物进行建设并负责全部费用,因承租人未履行上述要求而造成项目恢复不了原状的,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5.承租人须恪守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使用、经营风险,并承诺不得以该建筑物的任何瑕疵与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等存在的问题)为由不履行租赁合同或意图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6.承租人须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瑕疵并评估风险,并自行评估及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承租人参与竞租即确认充分了解该建筑物的相关情况及瑕疵、风险等,无条件放弃就该建筑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及风险要求项目权属方及其相关主体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的全部权利。
10.资产重要情况说明:1.该项目用地性质为 农村集体用地,已办理集体所有权证:佛府南集有(2013)第********号,地号:44********JA********,地上建筑物未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和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
2.资产用途:限于限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且用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
3.资产目前闲置,无潜在优先权人。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且不属于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中禁止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符合项目权属人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未纳###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
2.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市辖内各农村集体(包括农村集体所属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其他条件:竞投人需符合以下条件:1、竞投人必须是###市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机构;2、企业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含100万);3、交易参与人需取得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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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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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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