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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财经大学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5-02-06 收藏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拟对西安财经大学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现诚邀西安中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谈判。

1.交通银行编号:交银陕

2.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西安财经大学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内容:

西安财经大学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电子票据管理系统

1

软件成品

2

全面预算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

1

软件成品

3

科研管理系统

1

软件成品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注册证明)。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其上级单位提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本项目授权书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料等;

(2)供应商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注册会计师签章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会计报表附注)以及2024年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络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7)供应商须承诺,采购方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方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9)供应商应保证完全遵守采购方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采购方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1)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原厂唯一授权书;

6.发送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02月0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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