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室外连廊及电梯工程项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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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项目预算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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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室外连廊及电梯工程项目设计服务 |
18.75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上海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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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包括购买服务、货物及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安装辅料、备品备件、人工、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技术资料、专利技术、质保、售后服务和相关服务等的全部费用以及需缴纳的所有税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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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家。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报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六)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七)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十)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止(星期六、日和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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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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