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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人民法院关于泸西县中枢镇环城北路(半山首座小区)9幢1单元5…
日期:2025-02-06 收藏项目
一、拍卖标的 坐落###县中枢###路(半山首座小区) 9幢1单元504号。不动产权证号:云(2020###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单元号:********GB********F********;建筑面积********㎡;楼层:5/19,使用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出让/商品房;用途:住宅;使用期限至2083年7月3日。 (一) 评估价 : ******** 元,起拍价: ******** 元,保证金: 7万 元,增价幅度: 1千 元。 (二)拍卖方式: 本次对 【云俊达房估字 [2025]第[0077]号】资产评估报告所载明的 资产 进行整体拍卖 。 (三)拍卖标的情况说明 : 1、本次拍卖标的物于2024年12月24日经云南俊达鉴证房地产土地资****公司评估,具体评估结果详见【 云俊达房估字[ 2025]第[0077]号 】评估报告; 2、该标的物坐落于坐落###县中枢###路(半山首座小区)9幢1单元504号, 本次拍卖标的物已腾空; 3、本次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拖欠土地出让金、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的情况,均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并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受人)自行承担; 4、限购、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及其他未告知事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 5、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或以物抵债接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核实并办理,法院对标的物瑕疵不承担任何责任; 6、其他未告知事宜请到相关部门咨询。 拍卖提醒 : 竞买人申请参与该标的物司法竞拍的,可通过当地住房建设、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了解是否限购以及竞买人是否具备竞买资格 。 竞买人可向云南同伦拍****公司联系查阅相关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等与拍卖标的有关的材料(联系电话: ********、******** )。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标的物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税费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须由买受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到税务机关完税后 1 5 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退款申请,并附相关缴纳税费凭证原件,法院审核认定后退还买受人先行垫付的由原权利人承担的税费(不含历史欠税、欠费);逾期未申请,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涉及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交易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 权属转移登记 (含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 权属转移登记 (含备案登记)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 权属转移登记 (含备案登记)手续及办理二次 权属转移登记 (含备案登记)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 向 相关 管 理 部门 了解情况 。 买受人应于人民法院送达《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办理完毕全部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非买受人的原因除外),否则,造成不能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实地勘验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亲自前往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税务等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相关情况。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二、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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