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城路(元华路至山前村)改造工程通信管线迁改配套项目(元华路至元城三路段、海城路元城五路至港西村段、G228与海城路衔接段)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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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路(元华路至山前村)改造工程通信管线迁改配套项目(元华路至元城三路段、海城路元城五路至港西村段、G228与海城路衔接段)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2-05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海城路(元华路至山前村)改造工程通信管线迁改配套项目(元华路至元城三路段、海城路元城五路至港西村段、G228与海城路衔接段)施工服务。预估含税金额4702.7129万元。

1.2工程范围:本次招标的规模、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工期及实施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实施地点

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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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路(元华路至山前村)改造工程通信管线迁改配套项目(元华路至元城三路段、海城路元城五路至港西村段、G228与海城路衔接段)施工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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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指定地点

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书

★1.2.1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1.2.2计划工期: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2.3保修期:保修期一年,从工程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2.4工程质量要求: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行业的内部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

★1.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含所有主材、辅材、运输、安装、拆除、保修、相应的施工等配套服务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应为固定折扣系数85%(施工费折扣以工程费控制价为基数,其中材料费不予折扣),投标报价大于(>)折扣系数85%或投标报价小于(<)折扣系数85%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2  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上述证书如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至投标截止时间,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执行;②福建省内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有效期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执行;③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至少1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及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6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份【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在国内同类项目业绩情况(同类项目定义:【同类项目指管线迁改的相关经验业绩】。

2.7  投标人应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有效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起,月日以投标截止时间的月日为准)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5日17时30分至2025年2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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