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工程建设地点:安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40.0280 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安溪华侨职校家居工艺大楼配套天桥楼梯、地面及顶棚改造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40.0280 万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40.0280 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028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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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 日历天,定额工期 |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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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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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企业法人工商注册地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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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 号)规定,取消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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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 |
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由行业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其按控制价的2%补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2 月5 日至2025 年2 月10 日(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 节假日不休)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