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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南洲街后滘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7 收藏项目

 

投资项目代码

2305-

投资项目名称

海珠区南洲街后滘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海珠区南洲街后滘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海珠区南洲街后滘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政府债券为主)

资金来源构成

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 31.34 万平方米,本次改造范围:东至新光快速,南至南洲路,西至西禄涌,北至海珠湖和创投小镇。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对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病害、安防、消防和垃圾分类点进行治理,以消除项目范围内安全隐患及改善人居环境。该项目属于小型道路,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招标内容

海珠区南洲街后滘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穗海发改投批〔2023〕31号文件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洲街道办事处现对海珠区南洲街后滘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海珠区南洲街后滘片区品质提升及安全隐患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305-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南洲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街

四、项目概况:项目占地面积约 31.34 万平方米,本次改造范围:东至新光快速,南至南洲路,西至西禄涌,北至海珠湖和创投小镇。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对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病害、安防、消防和垃圾分类点进行治理,以消除项目范围内安全隐患及改善人居环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

2.1招标内容:项目占地面积约 31.34 万平方米,本次改造范围:东至新光快速,南至南洲路,西至西禄涌,北至海珠湖和创投小镇。项目的建设内容主要是对项目范围内的道路病害、安防、消防和垃圾分类点进行治理,以消除项目范围内安全隐患及改善人居环境。该项目属于小型道路,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2.2招标规模:项目总投资1090.22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8274404.33元。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政府债券为主)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

截止时间:2025年 月 日 时 分。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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