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富平县2025年木林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已由富平县水务局以富水发【2024】107号文《富平县水务局关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富平县2025年木林沟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总投资约220万元,招标人为富平县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增治理面积5.18km²,其中综合治理措施面积0.78km²,其中:新建基本农田6.18hm²,水保林71.53hm²;生态修复面积4.40km²,其中:保护塬面面积85.74hm²,封禁治理354.55hm²,封禁网围栏2688.06m,封禁标识牌4座。
2.2招标范围:依据富水发【2025】3号文,该项目分为1个施工标项:
主要建设内容为:
(1)工程措施:新建土坎水平梯田6.18hm²,保护塬面面积85.74hm²(沟边围埂10.89km),坡面截流沟工程624.48m,生产道路1245.90m,蓄水池3座。
(2)植物措施:水保林71.53hm²,植物护埂11.88km。
(3)封育治理措施:封禁治理354.55hm²,封禁网围栏2688.06m,封禁标识牌4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5日 09时00分到 2025年02月07日17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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