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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生产运营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非依法)公告
日期:2025-01-2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生产运营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2025年度生产运营物资供应商采购,年度预估采购金额约为800万元,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2.2招标范围:中国雄安集团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引入符合资格要求的运营物资采购平台,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生产运营类物资品类:(1)办公设备;(2)办公用品、3C产品、专业及通用柜体、货架、办公耗材;(3)工具、包装物、电动自行车等车辆;(4)日用杂品、电器;(5)供热、燃气行业用劳保、安防、消防;(6)钢材、有色金属;(7)供暖常用药剂、化工、润滑;(8)轴承、泵及泵配套备件、通用机械、板式换热器等;(9)阀门、管道配件;(10)电工用具、高低压配电、照明;(11)仪器、仪表、控制阀;(12)焊接、金属加工;(13)建材及五金;(14)紧固、密封;(15)动力设备及配件、发电机;(16)燃气灶、燃气调压柜等,具体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2.4 交货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具体地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 质量标准:合格。

2.6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中标人数量:3家。

2.8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相关文件须属于同一法人企业或同一个集团公司。

(2)业绩要求:/。

(3)项目负责人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1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

⑤被雄安新区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⑥近2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⑦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按照有关要求被拒绝参与雄安集团建设项目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其他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招标项目且处于有效期的投标人;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根据《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暂行管理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规定,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16)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文件下载:2025年1月24日23:30至2025年2月20日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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