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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服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1-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苏省丹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4.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18.0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包含园区企业员工就餐服务、所需食品原材料、服务人员的人员费用、法定税费及合理利润;还应包括管理、劳务、服装(工作服、工号牌、出入证等)、教育培训、身体检查、通讯、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所有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含园区企业员工就餐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镇江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减轻政府采购供应商负担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以上2-5的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即上述2-5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可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无需再提供与上述四项相关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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