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市分行网点装修新风系统项目
三、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招标内容: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1家中标人,服务范围为阳江市分行辖内网点装修新风系统项目。(详细要求及需求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招标需求》)
2. 预算金额:127.35万元。(含税,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为准)
3. 服务地点:阳江市。
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署日为准),具有新风系统设备合作案例(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合同有效期内任一结算发票,包括不限于首页、服务内容页、签署页等关键信息页)。
2. 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大风量型号新风机设备”和“小风量型号新风机设备”。投标人须为核心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专业销售机构。生产制造厂商需提供投标产品为自身制造的书面声明;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供设备经销商授权的相关证明文件或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相关授权证明文件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
3.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5. 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资格声明函》)
8.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资格声明函》)
9. 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资格声明函》)
10. 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提供《资格声明函》)
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则供应商自知悉上述事项起,需立即书面通知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资格声明函》)
五、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 获取时间:2025年1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2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元):¥500.00,售后不退。
六、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8日9:3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8日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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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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