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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设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4 收藏项目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4年-2025年度设计及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ZXZ-2025-004】),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类型: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3采购预算金额:标段一:勘察设计服务费用总计2215.79万元(不含税),税率:6%,2348.74万元(含税);其中资本性支出:1915.54万元,税率:6%,2030.47万元(含税);成本性支出:300.25万元,税率:6%,318.27万元(含税)。

标段二:监理服务预算952.01万元(不含税),税率:6%,1009.13万元(含税)。

1.4采购内容:(1)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2023年塔类、室分、微站、传输、拓展、常规能源类项目(大型项目除外)勘察设计及地质勘察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塔类、室分、微站、传输、拓展、常规能源类项目等的站址规划、勘察设计、外市电方案及图纸规范性审核、区域产品的创新及应用等。常规能源设计:总部集采产品范围内所涉及的备发换充项目,总部集采产品包含UPS、开关电源、电池、FSU、机柜、充电桩、换电柜等。(2)监理服务范围包括塔类、室分、微站、传输、拓展、能源项目各类新建、改造(含维护改造)施工内容。勘察设计及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范围、服务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1.5本项目划分两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划分标段如下:

标段一:勘察设计服务,采购两家供应商,第一名中标份额50.47%,服务地点为那曲市、昌都市。第二名中标份额49.53%,服务地点为阿里地区、林芝市、日喀则市。

标段名称

地市

勘察设计费用(不含税)(万元)-资本类、成本类

份额

标段一

那曲市

1118.37

50.47%(份额一)

昌都市

阿里地区

1097.42

49.53%(份额二)

林芝市

日喀则市

合计

2215.79

100%

标段二:监理服务,采购一家供应商,中标份额100.00%,服务地点为阿里地区、林芝市、日喀则市、那曲市、昌都市。

标段名称

地市

监理费用(不含税)(万元)-资本类

份额

标段二

阿里地区

952.01

100.00%

林芝市

日喀则市

那曲市

昌都市

合计

952.01

100%

1.6服务地点:阿里地区、林芝市、日喀则市、那曲市、昌都市。

1.7框架启用条件:上一框架到期后(中标份额执行完毕或者履约合同到期,以其中先到达的为框架到期)启用。

1.8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标段一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标段二最高投标限价为100%,投标人的折扣报价超过对应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标段一: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满足

2.2资质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1、2条件: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通信铁塔)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1.需提供资质验证网址及相应查询截图证明;2.若因国家针对企业资质做出新的政策性调整,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的职责分工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标段二: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其下属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1.需提供资质验证网址及相应查询截图证明;2.若因国家针对企业资质做出新的政策性调整,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

2.3发票要求: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标段一: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需满足)

2.4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子公司)】列入【全国级/西藏自治区】本项目同产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严重负面行为”的。

(18)不同投标人在上传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出现一致情况的;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13、14、15)条以开标现场实际查询结果为准。(标段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2.5关联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同时不得存在上述情形,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标段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

2.6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需对该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2.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日之前,期间承担过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标段一:勘察或设计类业绩,标段二:监理类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的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字与盖章页),若为框架合同的,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认定)。每份合同(订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须在本项目首次公告发出日之前)。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的,不予认可。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供。(标段一:如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为准)

2.8联合体:本项目标段一接受联合体投标,标段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本项目标段一接受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含牵头人及成员)。

2.9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且不允许违法分包。(标段一: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1250930分至202525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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