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经查,帅宏荣、王方为牟取非法利益,单独或共同利用泰州跃****公司、泰州创****公司###市北****公司****公司,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收取票面金额8-10%开票费的****公司虚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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