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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01强清7号广州中庆建筑装修公司强清案接管通知书暨法律责任告知(港澳祥庆企业公司)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3 收藏项目
一、清算组联系方式###市天河###路189###市长大厦19楼,石律师,********。二、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三)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清算组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清算组员和其他经营清算组员。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清算组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第一百二十六条 有义务列席债权人会议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经人民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列席债权人会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并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不陈述、回答,或者作虚假陈述、回答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处以罚款。第一百二十七条 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债务人违反本法规定,拒不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的,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百二十九条 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擅自离开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训诫、拘留,可以依法并处罚款。第一百三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公司发起人****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六十二条 【妨****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一条 法人的清算程序和清算组职权,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规定的****公司法律的有关规定。第一百零八条 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编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公司的股东****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6.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第三十九条 ****公司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在具体程序操作上的****公司****公司法司法解释二,以及本会议纪要未予涉及的情形****公司的有关人员未依法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帐簿、文书资料,清算组未及时****公司的财产、印章和帐簿、文****公司拒不向人民法院提交或者提交不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情况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公司拒不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和帐簿、文书等资料,或者伪造、销毁有关财产证据材料而使财产状况不明,股东未缴足出资、抽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公司财产等,可参照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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