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空调、电视、冰箱维修供应商公开遴选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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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项目名称 |
预算控制价(元) |
服务期限 |
遴选数量 |
质保期/质量缺陷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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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空调、电视、冰箱维修供应商遴选项目 |
167230 |
2年 |
各标段分别择优选定3名供应商,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医院相关要求,一事一议。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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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标段投标人可兼投兼中,也可分标段单独投标; 2.为保证充分竞争,各标段有效投标人数量不得低于中标人数的1.2倍,否则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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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相应的内容)或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纳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则提供成立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6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任意3个月及以上(2023年11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8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4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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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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