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哈尔滨智烽科技有限公司森林防火远程监控系统设备及安装服务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
1.3采 购 人:哈尔滨智烽科技有限公司
1.4(请登录)
1.5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6采购预算:2252694元(含税、运输、安装 )
1.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交货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供货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
2.4.1 预付款
合同生效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
2.4.2 进度款
乙方提供的设备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按照货物清单进行签署收货确认单,确定设备无误后7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50 %作为进度付款。乙方为甲方提供合同金额 80 %的增值税发票。
2.4.3验收款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进行设备验收,验收通过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7日内凭“验收报告”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17 %作为验收付款。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2.4.4 质保金
合同总价款3%作为货物质量保证金,自验收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3 %质量保证金。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2.4.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不承担因乙方发票原因导致的延迟付款违约责任。
2.5质保期:自验收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承诺满足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承诺书)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承诺书)
(7)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或信用承诺书)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信用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提供信用承诺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月24日9:00至2025年1月26日16:00(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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