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S
项目名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元
最高限价:950000元
采购需求: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实施内容主要包括:收集基础资料,并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需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坝体地质勘察、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等,进行安全监测资料分析,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大坝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报告、大坝运行管理评价报告、大坝防洪能力复核报告、大坝渗流安全评价报告、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报告、大坝抗震安全评价报告、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报告,最终编制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起草大坝安全鉴定书等工作,并受业主委托组织大坝安全鉴定会议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7月20日前完成项目清单要求内容,后期持续配合采购人直至安全鉴定报告成果通过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经充分的采购需求调研,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龙河口水库为大型水库,根据关于发布《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03)271号)第十一条规定,大型水库安全鉴定需具备的资质要求为: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
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如企业实力有限,专业能力不强,人员资质不够,可能会影响服务质量,存在较大的项目履约能力隐患,所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如中小企业有质疑,可以于本公告的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按采购文件约定方式提出询问或质疑。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由水利部公布的具备承担大型水库安全鉴定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或同时满足下列(1)、(2)要求:(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4.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11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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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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