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采购条件 | |
| 本采购项目2025年泗阳分公司环境监测,项目业主(采购人)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 1、采购需求:对泗阳分公司环境(废水/废气/噪声)检测项目服务,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2、劳务期限: 2025年3月1日~2026年3月1日。 3、中标人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4、付款方式:乙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予结算;甲方需在乙方第一次采样完成(或收到样品),并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先支付80%合同款给乙方。乙方确认收到检测费用后,发放检测报告。剩余20%合同款待第四季度监测报告发放后无息支付。 5、中标原则:最低投标价法。 |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 (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必须为独立企业法人资质,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经营范围需具有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室内环境检测等相关资质; 3、需自主拥有独立实验室、提供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四)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采购人暂停或取消采购人招采项目投标资格,或被采购人评定为D级,或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及其分子公司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 5.供应商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6.供应商有行贿行为的; 7.供应商存在采购人在职职工或特定关系人入股情形的; 8.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4.1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 1月 23日起至2025年 2 月 7 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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