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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莲花—富溪市管起步区),富兴西路北侧,LF02-01-15-J地块招标公告
日期:2025-01-23 收藏项目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用途
土地
面积
(㎡)
容积率
出让
年限(年)
起叫价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万元)
YG2025-05
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鼎湖莲花&mdash###市管起步区)###路北侧,LF02-01-15-J地块
一类工业用地
********.71
≥********
50
1837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368
10
(一)本宗地建设项目的能耗标准按“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准煤/万元)≤********”执行。
(二)本宗地建设项目环境指标须按照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局制定的《LF02-01-15-J号地块环境指标汇总表》执行。
(三)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地的总价款,包括受让土地的出让金,但不包括契税、印花税。
(四)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出让价款,出让价款的20%作为合同定金,竞买保证金若不足出让价款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按时缴纳不足部分。其余出让价款及契税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五)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1年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六)确定竞得人后****网上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公司、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限制外,均可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二)竞买人宜###市范围内设立具有独立****公司并###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竞买申请人若未###市****公司,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市范围内****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如三个月内未达到以上条件,则成交作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竞买人拟建设项目须为电线、电缆制造,引入项目产业类别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第一类:鼓励类条目第四条“电力”第1点“新型电力系统技术及装备”中的“±800 千伏及以上直流输变电”有关规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强度≥500万元/亩,年产值≥750万元/亩,年创税收≥30万/亩,建筑系数≥56%****网上竞得土地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提交竞得人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局签订的《宗地监管协议》。
(四)该宗地用于我省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制造业项目建设,竞买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时须取得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局出具的用地集约意见和省优先发展产业项目认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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