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段编号:E52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 长顺县2024年度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第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长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2412-522729-04-05-404620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贵州鑫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非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长顺县 长顺县全域。 |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第一期)计划实施土地综合整治2000亩。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保持工程(若有)、其他工程(土壤培肥、新建公示牌、新建耕地粮食作物种植等)、工程管护(建设当年,若建设期未完成种植的时间顺延)等。 |
| 2.3 项目总投资:72600000元。 |
| 2.4 合同估算价:29700000元。 |
| 2.5 计划工期:365 天。 |
| 2.6 招标范围:前期及规划设计阶段:主要实施内容为土地清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勘测(含正射影像)、项目设计及预算编制、立项备案外业举证;工程施工阶段:主要实施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土壤培肥、新建公示牌、新建耕地粮食作物种植等);竣工验收阶段:竣工测量(含正射影像)、日常变更(数据建库及提交)、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耕地质量评定)、耕地质量鉴定、工程复核、外业举证(含日常变更及核定备案)、新增耕地核定及备案入库。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或测绘专业或土地管理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只接受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投标有关的联络工作;(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被有关部门通报在招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2月10日23时59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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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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