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宁波市舟山港北仑港区东部作业区(北仑区柴桥临港新材料产业园BL(ZB)21-01-04地块)。
2.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243亩,桩长78.3m。
2.3建安工程造价:141395240元。
2.4招标范围:宁波舟山港北仑港区协和码头改建项目三期工程库区桩基工程(试桩)图纸内的低温乙烷全容罐桩基、低温丙烷全容罐桩基、低温丁烷全容罐桩基。储罐桩基所属罐区表层地基处理(含设计范围内的土体开挖、级配砂石换填+水泥浆浇筑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2020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个施工业绩(低温储罐(液化烃或LNG)桩基工程桩径1.2m及以上且单桩长60m及以上(含1根及以上桩长不小于60m的桩基)且总桩长42000m及以上的旋挖钻孔灌注桩)。类似桩基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地质情况为沿海吹填造陆地质条件、高桩承台、采用后压浆工艺的桩基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说明:①已完(交/竣)工时间以取得项目完(交/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时间为准;②需提供合同复制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项目名称、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钻孔灌注桩等信息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需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项目工程完(交/竣)工验收记录(报告)原件复制件及建设单位出具对应业绩的无质量安全事故证明,如完(交/竣)工验收记录(报告)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完(交/竣)工验收资料或建设单位证明。其他相关的完(交/竣)工验收资料,仅指完(交/竣)工验收阶段及其他签署的工程资料,如施工记录、交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
备注:A、接受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范围内的桩基工程符合上述业绩要求且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自行实施的予以认可;但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业绩不能作为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的业绩。B、接受分包业绩,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业绩中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桩基工程,由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单位分包给分包单位实施的,视为分包单位的业绩,予以认可。】。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4日9:00至2025年02月10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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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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