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CO焚烧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项目所在地: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
交货时间:2025年04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要求:
3.1.1 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禁止提供列入“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的、列入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的和国家限制或不鼓励采购、使用的高能耗、高污染产品;近三年(截止上年度)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环保问题的行政处罚事项(已撤消的行政处罚不计入)。
3.1.7 投标人生产或代理的产品,不应出现不良使用业绩。不良业绩指的是有重大质量、安全等问题,被国家(省部级)相关职能部门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正式通报的。(已撤消的行政处罚或期满的不计入)。需提供承诺函。
3.1.8 除上述标准条款外其余资格审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3.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2日至2025年01月2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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