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钱湖镇钱湖东路87号项目配套工程,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东钱湖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宁波东钱湖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东钱湖镇。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雨污水管线、防洪管线以及电力管线等。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东钱湖镇钱湖东路87号项目配套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849134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7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的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6 投标人及其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列情形,如有发现,则取消投标资格。
3.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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