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委托**划金额140万元,预计加工破乳剂3500吨,最终工作量以双方共同签认为准。********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人工、设备、库房、水电、负责水溶性破乳剂的加工、检验、原材料和成品料的存储。投标人负责原材料的卸车和成品料的装车;招标人提供验收标准、化工助剂产品的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报告(附件)、生产原材料;自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场,整个装卸、产品保管、生产过程的安全责任由投标方负责,原材料入场前、成品料出场后安全责任由招标人负责。标段(标包)划分: 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实施地点:辽宁盘锦********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1、加工物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符合:(1)油气集输用破乳剂(水溶):酚醛胺聚氧丙烯聚氧乙烯脂肪醇醚 LHL-Ⅰ Q/SY LH 0679-2021;2、投标人须具备油田化学试剂或石油助剂或化工产品的生产能力,保证连续生产,满足代加工需求;3、建立专门的质检机构,配备专职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合格,持证上岗。4、投标人要配备检验设备,检验设备按要求定期检定。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妥善保管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禁止储存,加工前由发包方将原材料送达,加工后由发包方自行提取成品,加工现场的装卸车由投标方负责。6、投标人要具有反应釜(10m3≤反应釜容积≤20m3),反应釜配备搅拌机(或变频高速分散机),满足生产需求,设备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设备自有的,需提供购买发票扫描件;设备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合同(协议)期大于本项目实施周期。7、投标人承担自原材料进入投标人生产厂区后,直至产成品出厂前,所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职业健康责任;8、加工过程中,满足以下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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