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5)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通知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遴选活动。以“****网站、中****网(********)查询结果为依据,提供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二、特殊资格要求:申请人为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申请人为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含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单方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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